一、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新建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全市新增建筑节能设计审查项目808个,建筑面积1229.52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项目485个,建筑面积711.67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项目323个,建筑面积266.69万平方米。分部工程竣工项目949个,建筑面积972.02万平方米,其中:公建332个,建筑面积299.86万平方米;居建617个,建筑面积672.16万平方米)
绿色建筑: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98.02%(通过设计审查的绿色建筑项目794个,建筑面积1205.22万平方米);竣工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94.05%(竣工验收项目848个,建筑面积914.17万平方米);全市认定绿色建筑标识39个(其中:二星绿建21个,一星绿建18个)。
装配式建筑:按照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建设工程面积为458.59万平方米(其中:民用建筑面积为411.41万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为37.16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面积为10.02万平方米)。
可再生能源应用:竣工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328.93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的54.82%。
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应用:预拌混凝土累计供应量1006.01万立方米,应用率100%,预拌砂浆生产供应量为32.88万吨,应用率95%;散装水泥累计供应量为282.22万吨,散装水泥应用率83.2%。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48.65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的187.68%。
新增建筑节能能力:新增建筑节能能力达到18.21万吨标准煤,完成全年目标的56.91%。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强化目标,统筹机制。
各区均按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谋划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江汉区建立了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管机制,实行建筑节能“一票否决”制。江夏区设立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区建筑节能工作。
(二)严格监管,督促落实。
各区采用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力推进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绿色生产管理水平。江岸区开展日常巡查26次、专项检查3次、综合检查1次,3家生产站点已停产。东湖高新区开展了1次质量行为、绿色生产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下达整改单19份,将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生产站点纳入“负面清单”,对违规情节严重的上报市城建局申请吊销资质。经开区(汉南区)开展综合检查14次,10家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基本达到绿色生产标准。
(三)持续推进,高质发展。
各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和标准,持续推动绿色建筑行动,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不断提升。蔡甸区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8个。经开区(汉南区)和东湖高新区各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5个。
(四)示范引领,积极推动。
各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项目和基地建设。武昌区、蔡甸区确定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各3个。东西湖区、经开区(汉南区)确定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各1个。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绿色建筑方面。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项目推进缓慢;政府投资工程、公益性公共建筑、大型公建示范带头效应不强。
(二)建筑节能方面。建筑节能墙体保温分部工程的施工技术和标准规范不熟悉;建筑节能专项技术施工方案和监理方案不完整,针对性不强;节能细部处理设计和施工不规范,外墙内保温热桥处理不到位,不连贯;项目设计参数取值不合规;随意变更节能设计,节能材料先使用后检测。
(三)装配式建筑方面。装配式建设工程推进不平衡;装配式市政基础设施推进有待加强;社会认识和宣传推广有待提高。
(四)预拌混凝土方面。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存在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标准更新不及时、原材料检测不符合要求、配合比设计不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绿色生产改造工作推进较慢,在搅拌楼、皮带传输机、料仓封闭方面需进一步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推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预拌混凝土方面的管理工作是改善民生、保护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的方针和政策,为“十四五”期间的工作起好步、打好基础。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各区要结合半年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和研究工作的难点及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举措、落实责任,重点在行业监管、高质发展、推广应用等方面下气力、破难题、勇担当,将推动建筑节能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三)进一步规范管理。各区要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和绿色生产管理体系,加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公示力度,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数据,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